三星少主李在镕行贿案重审获刑2年半

栏目: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:2021-01-19

努力超越竞争对手之际,三星电子的领导人却因行贿案再审获刑2年半。

全球半导体观察1月18日消息,据韩联社报道,当地时间18日下午,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宣布,判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两年半有期徒刑。李在镕的罪名包括行贿、盗用公款及隐藏价值约86亿韩元(780万美元)犯罪所得。

三星电子是全球半导体大厂,其存储器业务占据全球市场第一位。在晶圆代工领域,围绕着先进制程,三星电子正加紧追赶晶圆代工龙头台积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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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在镕现年52岁,是三星电子副会长、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。

根据检方指控,2017年2月,李在镕涉嫌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行贿,以助其继承经营权,行贿金额高达298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1.75亿元)。一审法院认定李在镕的部分行贿罪成立,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,二审法院则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、缓刑4年的判决。李在镕当庭获释。

2019年8月,韩国最高法院在终审判决中,撤销二审法院对李在镕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、崔顺实所作的判决,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。

另外,前三星未来战略室室长(副会长)崔志成和前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次长(社长)张忠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2年半并当庭被捕。前三星电子社长朴商镇和前三星电子专务黄晟洙分别获刑有期徒刑2年半,缓刑4年。

路透社最新报道指出,该事件将严重影响李在镕在三星电子的领导,也将冲击韩国对待大型企业的态度。